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菸害防治實施計畫

四維高中菸害檳榔防治實施計畫

壹、依據:

 

一、菸害防制法第13條、學校衛生法第24條:「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應全面禁菸;商家不得供售菸、酒、檳榔及其他有害身心健康之物質。」

二、菸害防制法第15條第一項:「於高級中等學校禁菸場所吸菸者,政府機關主管、公民營事業、各場所負責人或從業人員應予勸阻;在場人士並得予勸阻。」

三、菸害防制法第17條:「各機關學校應積極辦理菸害防制教育及宣導。」

四、菸害防制法第23條:「違反第十一條第一項規定者,應接受戒菸教育。」

五、學校衛生法第19條:「學校應加強辦理健康促進及建立健康生活行為等活動。」

 

貳、目的:

    為落實菸害防制法之施行及促進本校教職員工生身心健康,故提出菸害防制(含檳榔危害防制)健康促進學校計畫。

 

叁、對象:全體敎職員工生。

 

肆、計畫目標:

一、評估全校師生之健康狀況及需求,針對菸害防制(含檳榔危害防制)

    訂定合理且具教育意義之鼓勵辦法。

二、利用課程融入、專題講座,使學生對菸害防制(含檳榔危害防制)有

    充分的認知。

三、利用活動、研習、訓練,使學生習得正確拒菸及戒菸、戒檳技能,建

    立正確立菸害防制觀念與態度。

 

伍、計畫內容:

一、成立「學校衛生委員會」並制定「校園菸害防制實施要點」、「校園檳榔危害防制實施要點」。

二、執行無菸無檳校園政策:公開宣告校園全面禁菸、禁檳規定、張貼禁菸標示、加強校園門禁及巡守,勸戒學生、訪客勿吸菸。

三、校園菸害、檳害防制教學:將戒菸、戒檳教育內容融入相關教學。

四、校園菸害、檳害防制服務:CO檢測服務,與社區醫療院所合作開

    辦戒菸、戒檳班,或轉介個案參加戒菸專線或戒菸門診,並持續追

    蹤與輔導。

五、辦理校園菸害、檳害防制活動:邀請戒菸、禁檳成功人士現身說法,舉辦各種相關活動如海報、話劇、演講及作文比賽等。

 

陸、獎勵:協助推行菸害防治工作有功學生,依學生獎懲規定予以獎勵。

 

柒、預期效益:經教學前、後測結果進行分析,有8成學生對菸品、檳榔危害認

知,拒菸、拒檳態度方面有顯著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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