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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旅費請購申請使用
1.申請人數頁面以20人計,超出20人以20+N填寫於一欄或另新增一申請表。

2.請依公差旅費申請標準(如下表)填製本差旅費概算表,匯出.doc檔檢附於計畫簽核公文附檔。

3.參加競賽、活動結束後於一週內應簽核銷公文,並檢附帶隊成果、心得報告書(線上填報)、秩序冊、差旅費明細表(原概算表依實際執行情形修改為明細表)等相關表件,辦理核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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