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室公告|教職同仁請假及差旅費申請注意事項
為落實差勤管理及維護行政作業時效,敬請全體教職同仁確實配合下列事項:
一、請假通報:請假應事先告知所屬主管及人事室,以利業務協調與人力安排。
二、請假手續:事假、病假應依規定辦理;如因特殊情形未能事先完成申請,請於返校後二日內補辦線上請假手續。
三、課務安排:請假期間如涉及課務,應主動填具「調代課申請表」,送交教學組辦理,以維護學生受教權益。
四、差旅費申請:因公出差之同仁,請於返校後二週內完成差旅費申請及核銷手續。
敬請全體同仁確實遵守相關規定及辦理時限,避免影響差勤紀錄、課務安排及行政作業。
人事室 敬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