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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評審委員會 / 教師評審委員會名冊

四維學校財團法人花蓮縣四維高級中學

一一一學年度「教師評審委員會」名冊

 

項次

姓名

性別

職     稱

備      註

1

蔡忠和

校長

當然委員

2 

彭睦清

教師兼教務主任

 

3

楊祺霖

教師兼學務主任

 

4

林育嫻

教師兼輔導主任

 

5

徐麗玲

教師兼總務主任

 

6

陳婉郁

專任教師

 

7

傅秋蓮

專任教師

 

8

陳怡欣

專任教師

 

9

林曉妮

專任教師

 

10

魏士凱

專任教師

 

11

連凱麗

家長代表

當然委員

12

李智傑

教師兼學程主任

候補委員

13

陳敏華

專任教師

候補委員

附註

本會委員共計十一人(候補二人) ,委員任期一年,自民國一一一年九月一日起至
一一二年八月三十一日止
,連選得連任,候補委員其任期均至原任期屆滿之日止。

處理教師法第十四條第一項第七款、第十款及第十五條第一項第三款、第四款時,自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建置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校外學者專家人才庫(以下簡稱教評會人才庫)增聘校外學者專家二人。

處理教師法第十五條第一項第一款及第二款時,依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防治準則第二十二條規定建置之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調查專業人才庫增聘校外學者專家二人。

本會置主席一人,由委員互選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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