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編目作業資訊 / 書本基價計算

 

問  題請問中文書的定價如果寫基價5.8元,要如何換算成現在的價錢

 

答覆

內容

一、民國20-30年代,適值抗日戰爭及國共內戰時期,斯時經濟萎頓、民生凋敝、通貨變化迅速、物價波動劇烈,出版界為了減少損失並方便營運計算,因而設計基價制以因應之。該制基本上是一種倍數換算法,其法是以書上所標識之價格,再乘以倍數即可換算成當時幣制之值。勿需三不五時地調整價格,以致費時費事、勞力勞神。

二、民國40-50年代臺灣多數出版機構,仍沿用大陸所採之基價制,以因應不穩定之經濟情勢。在臺灣推行之基價倍數最早為16倍,其後倍數歷有調整,目前已調整為50倍。唯近來因政治安定、經濟穩定,一般定價制漸漸恢復,基價制己然有隱入歷史帷幕之趨勢。目前,除新文豐出版公司等幾家外,已少有採行基價制。

三、基價計算公式:“基價 x 50”,即得出新臺幣的價格。以本題為例,將數據代入公式:“5.8 x 50 = 290元”,則該書定價應為新臺幣290元。

參考國家圖書館中國編目規則資料

消息公佈欄

時間類別單位標題發佈點閱
youtube
跳至網頁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