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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課 文學門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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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下文,回答下列問題:

〈往記憶底層開挖〉(節錄) 林欣誼

「因為這年紀,生命的調子定了,發現自己擁有的過去比未來還要多,懷舊就在這時發作了。」詹宏志現為PChome Online網路家庭董事長,有多年任職媒體的經驗。十二年前他首創城邦出版集團,為臺灣出版產業開創新局。多年來,不時對文化趨勢、社會經濟等大議題提出針砭,曾被喻為趨勢專家。

這樣一位叱吒職場的人物,卻在我們所熟悉的幹練形象背後,以柔軟的筆調回憶起往事時光。他的文字簡潔、淡雅,重現往日情調,尤其筆下描繪出五、六年代的臺灣社會氛圍,感動許多同年紀的人。許多文章也都說明了中年人的經驗與回憶間相互召喚的奇妙過程。……

「就個人來說,是從我自身的感情出發,回憶那些交往過的人。但擴大到整個世代,我所寫的其實是一個工業社會的鄉愁。」他說,近幾十年來臺灣面臨了雲霄飛車般的快速轉變。經濟上,從樸素的農業社會轉變成複雜的經濟體;政治上,則從獨裁戒嚴跨到每個人講話都很大聲的自由時代。「不是我想回到以前,而是對曾經擁有過的生活,懷有感情。」

詹宏志說,因為對過去的消逝,感到那樣不忍心,便想千方百計「招魂」般地讓它停格、再現。他選擇用文字來為臺灣的六年代作畫像。下筆時,他盡量將自己還原回小孩,以童稚、侷限的眼光來描述眼前世界。

1.詹宏志的懷舊散文有何特色?請從文字風格、書寫背景、敘事角度三方面來講述。

1.詹宏志懷舊散文的文字簡潔、淡雅,能重現往日情調。
2.其書寫背景為五、六年代的臺灣社會。
3.詹宏志的敘事總盡量將自己還原回小孩,以童稚、侷限的眼光來描述眼前世界。

 

 

 

 

 

 

 

 

2.詹宏志書寫散文的初衷為何?

詹宏志的書寫動機是為了回憶過往時光,為五、六年代純樸的臺灣社會留下見證。

 

 

 

▲現代人資訊傳遞迅速且方便,除了出版、新聞、廣播、電視等公共媒體,個人風格強烈的部落客、Youtuber、社群網紅等自媒體也迎頭趕上,每天我們一睜開眼就能獲得源源不絕的訊息。請閱讀以下兩則討論媒體真實性的文章,並回答問題:

媒體識讀

  二年六月,苗栗縣政府為擴大科學園區基地,強制徵收大埔農地,深夜出動怪手挖毀即將收成的稻田,農民抗爭無效,自行攝影記錄,公民記者大暴龍取得農民影片,製作成〈當怪手開進稻田中……〉報導,在個人部落格發表,網民看了義憤填膺,藉由Facebook傳送相關訊息,其他地區被強制徵地的民眾也串連抗議。原本忽視這個事件的報紙、電視,這才開始跟進報導,漏網新聞一躍成為頭條報導。一個多月後,政府承諾換地還農、原屋原地保留;不料三年後,政府仍以影響交通等理由,強拆四戶民宅,群眾再起抗爭,公民記者持續報導。……

  媒體,又稱傳播媒體,是人們用來傳送資訊給其他人的工具。媒體的型態多樣,包括:印刷媒體(如報紙、雜誌、書籍、傳單)、電子媒體(如電視、廣播、電影)、網路媒體(如部落格、電子報、BBS)、藝術形式(如劇場、唱片、影片)等。使用媒體來傳播資訊,是每個人的基本權利,而媒體自由更是民主政治的重要特色。

  早在一九四八年,聯合國〈世界人權宣言〉第十九條就指出「人人有主張和發表意見的自由;此項權利包括持有主張而不受干涉的自由,和通過任何媒介不分國界以尋求、接收和傳遞消息和思想的自由」;我國憲法第十一條也明定「人民有言論、講學、著作及出版之自由」。

換言之,公民不僅是接收資訊的閱聽人,同時也是生產和發送訊息的傳播者。人們擁有的傳播權利包括:言論自由(發表意見)、採訪自由(尋求消息和思想)、知的權利(接受消息和思想),以及出版自由(創辦媒體、傳遞消息和思想)。這不僅是媒體經營者的權利,更是每個公民的權利。

〈閱毒新聞:閱聽人的慢性中毒〉 PanSci泛科學

  媒體和民眾是互相養成的。媒體是第四權,促成民眾「知」的權利。問題在於,媒體餵養給民眾資訊時,要考慮到哪些資訊是民眾願意看的。那麼,人民是否真的對於那些對他們真的重要的事情感興趣呢?不見得。

  民眾最需要知道的消息,通常不會是最有趣、最便宜的消息。目前最便宜的報導《周刊王》即是媒體商業化下的產物,它大量製造有趣、吸睛的報導,卻同時把你的目光從最重要的消息身上移開。人民雖有知的權利,但問題在於要知道些什麼?縱使名模的緋聞跟我們其實無關,我們對它的興趣卻比政府官員貪污案、環境被破壞來得更多。媒體娛樂化的濫觴,莫過於明明知道哪裡有瘋狗咬人才重要,卻選擇去報人咬狗這種和民眾福祉不相關的娛樂性話題。

  媒體會影響民眾的認知。舉北捷隨機殺人案為例,媒體描述個案的手法容易講得罪證確鑿,如果在案情尚未明瞭的時候未審先判,將會影響到人們後續的想法!用看完一則新聞之後的心情,來判斷嫌疑犯的清白與否,這樣的作法並不公正。法國哲學家笛卡兒曾提問:如果我所處的世界是惡魔在欺騙我,身處幻覺的我是否會發現?同樣的,如果看到一則偽新聞,我有沒有辦法判斷出來?如果無法確定,那對於它的真實性就應該要存疑。

1.綜合二文,身為學生的你對媒體的傳播及閱聽有哪些權利?請你融會兩篇文章後以自己的話敘述。

我們有權接受資訊,可以被動接受傳播媒體的訊息,也可以主動對外尋求消息及知識,同時我們也有權成為生產和發送訊息的傳播者,享受主張和發表意見的自由,不論他人接受與否,皆得以透過任何媒體倡言想法。

2.讀完兩篇文章中所舉的新聞案例,請你寫一則「如何正確接收媒體資訊」的公告,提醒閱聽人保衛自身的權利。

親愛的閱聽人,您好,以下是在您接受媒體的資訊時,有必要知道的權利:
1.〈世界人權宣言〉保障人生而有接受任何訊息的權利,並擁有傳播、發表的權利。
2.媒體所發出的訊息不一定都是重要的,即便它是新聞臺的報導,抑或是報紙上刊載的訊息。
3.在接收媒體的訊息時,請遵守「思、疑」二步驟,在看完報導後請思考,確認其報導的真實性,若無法確定,則應該保有存疑的精神,多參考比對其他相關資訊,不隨意給予評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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